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流村林业工作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兴延高速35kV输电工程临时占用昌平区平原地区造林复建工程(流村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兴延高速35kV输电工程临时占用昌平区平原地区造林复建工程(流村镇)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585479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流村林业工作站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
联系方式:孔工,010-585479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驰,010-5854795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2号楼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招标项目兴延高速35kV输电工程临时占用昌平区平原地区造林复建工程(流村镇)(项目名称)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流村林业工作站,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兴延高速35kV输电工程临时占用昌平区平原地区造林复建工程(流村镇)
1.2招标人:北京市昌平区园林绿化局流村林业工作站
1.3工程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
1.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5预算金额: 195万 元
1.6招标规模:本项目建设面积32.5亩。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10标段划分(如果有): /
1.11是否面向中小型企业: 是
1.12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2.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类似业务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 2.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且必须是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中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库入库人员;并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2.4具有近年(2017年或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2.5近三年(2016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2.6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号的采购活动;2.8为本项目某包采购需求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包的其它采购活动;2.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10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4月22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平区东环路15号安福苑底商工程管理公司(昌平京城博爱医院向北300米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昌平区东环路15号安福苑底商工程管理公司(昌平京城博爱医院向北300米路西)
七、其它补充事宜
3、投标报名
3.1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3.2报名地点:昌平区东环路15号安福苑底商工程管理公司(昌平京城博爱医院向北300米路西)。
3.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4报名时携带资料:
3.4.1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4.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须被授权人本人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报名资料必须送达指定报名地点且一次交齐,任何后补的报名资料均视为无效;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文件将被拒绝,同时报名单位将失去投标资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备注
8.1、只有通过按要求完成报名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8.2、本次招标详细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8.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8.4、本招标公告为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4]185号、国办发[2007]51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1]181号)
5.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财库[2011]124号)
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财库[2014]68号)
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财库[2017]1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