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483501021801050038001
开标时间:2018-02-08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福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483501021801050038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观风亭路(冶山路至华林路段)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7〕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福州市观风亭路(冶山路至华林路段)道路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鼓楼区,起于冶山路与现状观风亭路交叉口,终于华林路;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新建道路全长408米,宽度28米,其中道路中央为宽度10米的屏东河,在K0+248.78处、K0+374处设置桥梁跨越屏东河,并改造营迹路桥;
2.4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观风亭路(冶山路至华林路段)道路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河道驳岸、桥梁、给排水、电气照明、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之日止,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150日历天(未含保修期);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79.62万元,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后确定的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17〕47号、榕建筑〔2017〕60号文件要求须书面提交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信用报告,未按规定提交有效信用报告或伪造信用报告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3.8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5日至2017年1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483501021801050038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2月8日上午9时45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植物网(https://www.zhiwuwang.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群众路198号汇福大厦三层
电 话:0591-83377619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东水路55号旧办公大楼6#三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526916,传真:0591-87526951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兴业银行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116030100100139258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电话:0591-87598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