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晋安河茉莉花及其他绿化补植
2017年12月06日
招标编号:闽昇【2017】招090号
开标时间:2017-12-18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管理处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晋安河茉莉花及其他绿化补植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额约2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现场情况为准,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25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及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6日至2017年 12 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园林局(http://ylj.fuzhou.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晋安河公园管理处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晋安支路
电 话:15395915160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昇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层,邮编:350001
电 话:0591-83190068
联系人:小林